完善长寿时代社会治理体系
2022-04-18 19:20:46来源:本站
2000年被学界看作中国人口发展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重要年份,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0.46%。按照国际上人口年龄结构的通用划分标准,2000年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了老龄社会。2021年,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明显加快,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攀升到18.90%,比世纪之初增加了近八个百分点。众所周知,人口老龄化本身是一场静悄悄的革命,它是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加速度的人口老龄化也从一个侧面预示着中国正式开启了长寿时代。
当下,长寿时代的中国社会具有三个鲜明的特征。一是人口年龄结构从传统的典型金字塔型向橄榄型过渡。即少儿人口减少、老年人口增加,少子化、老龄化进程同步加快。2021年我国0—14岁少儿人口比重和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比重分别为18.60%和18.90%。
二是中国居民的平均预期寿命持续延长。平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35岁上升到2019年的77.34岁,70年间增加了一倍多,已超过中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按照《“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预计2030年中国人的平均预期寿命将上升到79岁。
三是基于老年期的中国人“第三人生”不断延长。以退休为主要特征的老年期“第三人生”,是完全有别于未成年期的“第一人生” 和中青年期的 “第二人生”的全新生命阶段。随着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绝大多数中国人的第三人生平均水平在20年左右,有些长寿的老年人将会更长。毋庸置疑,长寿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显著标志之一,也将有力推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不过,我们需要清醒意识到,长寿时代老龄社会新形态的变迁,不仅引发社会结构、消费结构、保障制度、福利供给、治理结构等全方位、多维度、深层次的变化,同时也为长寿时代中国社会治理的理念、方式、内容等方面带来持续的挑战。其中,最重要的现实挑战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长寿时代老龄社会新形态的治理理念相对比较滞后,主要表现在将老龄问题仅仅视作老年人自身的问题、涉老的相关治理体系呈现碎片化,以及治理出现多头管理现象、社会治理方式大多是被动式的回应性治理等方面,适应老龄社会的社会治理思路和模式亟待转型。
二是长寿社会的多元共治和良性互动体系框架尚未完全构建,突出表现在仍然延续年轻型社会的“政府管控型”社会治理模式、社会和市场的治理潜力和作用远未充分发挥、接近两成的老年人尚未被看作社会治理的参与主体、老年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渠道相对单一等,长寿社会的共建共治共担共享格局有待构建。
三是长寿时代不同代际利益群体结构复杂化且各自诉求多元化,以人口年龄结构老化为主要标志的长寿时代伴随着中国人从“单位制”向“社会人”的转变,负责其利益分配和维护的责任主体也从原有的单位向现有的社区发生根本性的转移。年轻人、中年人和老年人的利益群体结构比例发生明显的变化,不同代际之间的诉求呈现多样性,群体间利益摩擦不断增多,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老龄社会的基层社会治理难度。
四是长寿社会的城乡间、代际间社会资源分配失衡特征明显,主要表现在城乡间养老服务资源分配不均衡,公共产品供给不充分,尤其是农村地区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充分,代际间存在着明显的收入不平等、健康不平等,由此引起老龄社会的各种风险因素陡增。
长寿时代中国老龄社会新形态呈现不可逆转的鲜明特征,是新时代面临的一项新的基本国情。长寿社会背景下的社会治理亟须突破传统年轻型社会的治理思维定式,不断创新涉及多层次、全方位、跨领域、全龄型的公共治理理念,更加注重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积极挖掘长寿社会治理红利和发展机遇,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水平,推动银发经济的长足发展。与此同时,需要更加注重治理模式的整体性治理转变、治理视域的全人口全生命周期转变和治理理念的前瞻性转变,重点关注和降低人口年龄结构嬗变可能引发的社会失序风险,进而通过不断提升全体民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增进长寿社会的社会福祉和确保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基于上述社会治理的主要思路,下一步具体应对策略包括如下五个方面。
一是从顶层制度设计出发,进一步完善适应老龄社会的生育、教育、就业、退休、养老等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构建适合长寿社会的、统筹各个部门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长寿时代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二是以创新治理观念为抓手,明晰政府、社会、市场、家庭在社会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构建适合长寿社会的政府、社会、市场、家庭等多元共建共治共担共享社会治理新模式,重构社会、市场、家庭介入老龄社会治理的自由空间,增强社会力量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动力,突出老年人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性和自治性,拓宽其参与社会治理的多元渠道,全面提升长寿社会的治理效能。
三是从增强公众主体意识入手,注重对公众进行老龄社会新国情的教育和宣传,大力普及人口基本常识,平衡和优化代际间、城乡间社会资源分配,提高代际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公平性,最大限度减少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摩擦,注重加强人们全生命周期养老准备转变,进一步增强长寿社会公民个体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是以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将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社会治理方方面面,消除公众对于老龄化以及长寿带来的负面解读和无谓焦虑,营造积极应对老龄化的社会氛围和尊老、敬老、助老、孝老的文化氛围,建设一个智能、便捷和无障碍的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生活环境,全力创造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良性社会氛围。
五是以化解长寿社会风险为突破口,建立健全老龄社会的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体系,进一步完善主动进行老龄社会风险识别、评估、反馈和更新的动态循环监控体制,制定无缝衔接的、可预见的完备的风险治理预案,实现老龄社会的风险治理关口前移,提升长寿社会风险治理的针对性和前瞻性。(作者单位:北京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