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之乡绿色发展区域合作联盟关于开展2023年中国长寿之乡特色服务业示范城市、养生名优产品、康养示范基地、传统特色产品等 品牌认定活动的通知
2023-07-03 15:49:22来源:联盟秘书处
各加盟“中国长寿之乡”人民政府、加盟会员: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品牌培育,推动产业发展,更好地服务各长寿之乡及加盟会员,根据联盟2023年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在中国长寿之乡范围开展中国长寿之乡特色服务业示范城市、养生名优产品、康养示范基地等品牌认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项目
(一)中国长寿之乡特色服务业示范城市(健康养生服务示范城市、旅游文化服务示范城市、敬老养老服务示范城市);
(二)中国长寿之乡乡情体验基地;
(三)中国长寿之乡乡贤人物;
(四)中国长寿之乡康养示范基地;
(五)中国长寿之乡养生名优产品;
(六)中国长寿之乡传统特色产品。
其中(一)、(二)、(三)项由各中国长寿之乡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报;(四)、(五)、(六)项由各中国长寿之乡县(市、区)人民政府推荐,有关企业(机构)自主申报。
二、参加对象
各中国长寿之乡及其所属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机构)、个人。
三、申报条件及程序
见附件有关认定评分表。
四、公布及表彰
获得认定的单位、个人或产品,由联盟发文公布,分别颁发证书、授牌,并通过联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
五、培育和认定费用
(一)“中国长寿之乡特色服务业示范城市”和“中国长寿之乡乡情体验基地”“中国长寿之乡康养示范基地”培育和认定,按照“项目制”办法实施,申报立项后需要考察、论证、指导、改进等一系列完善工作,项目运行经费由申报者负责。
(二)“中国长寿之乡乡贤人物”认定,不收取费用。
(三)“中国长寿之乡养生名优产品”、“中国长寿之乡传统特色产品”认定,对认定产品授权使用中国长寿之乡“寿”字商标,参照绿色产品评定收费标准,申报企业需承担商标使用管理费,加盟联盟企业家委员会的会员企业八折优惠。
六、认定受理
常态化开展中国长寿之乡有关品牌认定工作,每年结合联盟重大活动举办颁证授牌仪式。2023年颁证授牌仪式初定在2024年联盟大会上举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所有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申报表、评分表及佐证材料等)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二份。纸质材料邮寄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长寿之乡绿色发展区域合作联盟秘书处(浙江省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 0578-2090858、0578-2070899,传真:0578-2090850,电子邮箱:sxlmmsc@163.com。
附件:
1.中国长寿之乡健康养生服务示范城市(县)认定评分表中国长寿之乡健康养生服务示范城市.docx
2.中国长寿之乡旅游文化服务示范城市(县)认定评分表中国长寿之乡旅游文化服务示范城市.docx
3.中国长寿之乡敬老养老服务示范城市(县)认定评分表中国长寿之乡敬老养老服务示范城市.docx
4.中国长寿之乡乡情体验基地认定评分表中国长寿之乡乡情体验基地认定评分表.docx
5.中国长寿之乡康养示范基地认定评分表中国长寿之乡康养示范基地认定评分表.docx
6.中国长寿之乡乡贤人物认定评分表中国长寿之乡乡贤人物认定评分表.docx
7.中国长寿之乡养生名优产品——初级农产品认定评分表中国长寿之乡养生名优产品.docx
8.中国长寿之乡养生名优产品——加工食品认定评分表中国长寿之乡养生名优产1.docx
9.中国长寿之乡养生名优产品——环境体验类产品认定评分表中国长寿之乡养生名优产2.docx
10.中国长寿之乡各品牌认定和管理要求中国长寿之乡各品牌认定和管理要求.docx
11.中国长寿之乡传统特色产品认定办法(试行)中国长寿之乡传统特色产品认定办法.docx
12中国长寿之乡传统特色产品--传统特色初级农产品认定评分表中国长寿之乡传统特色产品.docx
13.中国长寿之乡传统特色产品--传统特色初加工农产品和特色食品(特色小吃)认定评分表中国长寿之乡传统特色产1.docx
14.中国长寿之乡传统特色产品表--传统特色工艺品认定评分表中国长寿之乡传统特色产2.docx
15.中国长寿之乡特色服务业示范城市申报表中国长寿之乡特色服务业示范城市申报表.docx
16.中国长寿之乡乡情体验基地申报表中国长寿之乡乡情体验基地申报表.docx
17.中国长寿之乡康养示范基地申报表中国长寿之乡康养示范基地申报表.docx
18.中国长寿之乡乡贤人物申报表中国长寿之乡乡贤人物申报表.docx
19.中国长寿之乡养生名优产品申报表中国长寿之乡养生名优产品申报表.docx
20.中国长寿之乡传统特色产品申报表中国长寿之乡传统特色产品申报表.docx
长寿之乡绿色发展区域合作联盟
2023年6月25日